頂點小說 > 言情小說 > 萌妻羞羞:BOSS,慢點撩! > 第130章 睡都睡了,還不讓看?

說着也和連慕堯握了握手。

七月再次意外的望向霍靳琛,難道他一早就聯繫了身在國外的姜教授?

連慕堯也剛想問,就見霍靳琛已經撥開七月披在肩頭的黑髮,自然而然的把手放在她肩上,嗓音低醇溫柔的問:“起這麼早,喫過早飯沒?”

七月有點被他的聲音酥到,怔怔的搖了搖頭。

“那我先陪你去喫飯?”

七月下意識的回頭望了一眼連慕堯,他的視線深邃,平和的越過她的肩頭,看着把手放在她肩上的霍靳琛。

那眼神,竟讓七月一時有點看不懂。

霍靳琛又問霍翔:“你是在這玩,還是跟我一塊?”

父子倆早上在酒店已經喫過早飯,所以這會兒霍翔擺擺手:“我不去了,連笙說等會邀請我去他家玩。”

霍靳琛點點頭:“到別人家注意禮貌,我下午過去接你。”

說完,手攬在七月的腰上:“走吧。”

七月沒再做停留,跟在他身側離開。

*

又是去得意樓喫早飯。

霍靳琛問了她想喫什麼,把西裝外套脫下放她手邊,就排隊去買了。

七月抱着他的西裝,總不由自主的想起之前那次跟連笙、連慕堯一塊來的場景。

因爲心不在焉,七月喫得很慢。

霍靳琛坐在她對面,襯衫袖子挽起來一點,露出腕上精緻的鋼表,他低頭查閱手機,一雙長腿優雅的交疊,襯衫領口挺括,隨性中透着一絲嚴肅,渾然卓絕的氣質,跟這種市井吵鬧的小喫店,完全格格不入。

七月舀了一口餛飩湯,很難將眼前禁yu氣質十足的男人,和昨晚伏在她背上狂野馳騁的他聯繫在一起。

也許是想到了什麼不該想的東西,七月忽然嗆了一下,喝湯都能喝到鼻子裏。

霍靳琛從手機上抬頭,隨手拽了張抽紙給她:“怎麼了?”

“咳……沒、沒什麼……”七月的臉紅透,要是讓他知道她因爲想那種事而嗆到,她還活不活了。

霍靳琛索性放下手機,專注的看她喫飯,四目相對,他湛黑眸子裏盈着的淺淡笑意,彷彿知道她想什麼似的。

真是見了鬼了,七月小聲嘀咕,難道這個老妖精真有讀心術?

下意識的說:“你再看,我就喫不下了。”

男人挑了挑眉,漫不經心的說:“睡都睡了,還不讓看?”

七月:“……”

總歸最後總是她敗下陣來。

*

喫完飯,七月提議在附近走走。

霍靳琛便沒去取車,陪着她在大街上軋馬路。

七月本來想,他好久沒回青城了,陪他懷舊一下,也順便八卦下他的過往。

誰知這四月的天氣,熱得好像炎炎夏日似的,才走了一會兒,七月就滿頭大汗,脫了針織外套,讓霍靳琛幫她拿着。

七月還好,裏面是件短t,說脫就脫。

苦了男人,有時候七月也挺佩服他們這些精英男士的,一年到頭都是西裝革履,冬天外面還能罩呢子大衣,夏天總不能脫了打赤膊吧。

霍靳琛額上也滲出了汗,但面色還是一片平和,時不時問她要不要去逛逛這家店。

七月實在不忍心折磨他了,自己也熱得難受,就說還是回酒店歇着吧。

霍靳琛看她曬壞了,就讓她在路邊的一家甜品店坐着等自己,他回去取車。

其實他們這一路走來,晃晃悠悠也快兩公裏了,兩個人一起走不覺得,他一個人回去肯定很漫長。

七月有點過意不去,他摸了摸她額髮:“沒事,我腿長,走得快。”

七月自己喫了一碗楊枝甘露,又給霍靳琛點了一杯冰美式。

等她喫完,大概20分鐘,就看到霍靳琛的賓利停在門口。

他沒下車,按了聲喇叭,降下了車窗。

七月忙起身買單。

付錢的時候聽見坐窗邊那桌的兩個女生在嘰嘰喳喳:“快看,賓利賓利賓利……”

他那車太好,想不招人眼光都不行。

另一個卻捧着心心眼:“車上那男的也好帥,你說他會不會是等人的啊,不知道誰被他等那麼幸運……”

聽完這句,七月本來平常的心也變得稍稍微妙起來。

推開門走向賓利車窗的時候,彷彿都能感覺到一雙雙豔羨的眼睛落在自己身上。

好吧,她是挺享受這種感覺的。

霍靳琛已經幫她開了車門,坐上車,就感受到絲絲涼意。

他調了下空調風口,問:“熱了吧?”

“還好,”七月把咖啡遞給他,覺得他跑了那麼遠肯定口渴了。

“給我的?”霍靳琛挑了挑眉,卻沒接,直接把頭伸過去,就着她的手,在吸管上吸了一口,然後重新坐正身子開車。

七月有點尷尬,他對這種餵食好像已經習以爲常,只好安慰自己他在開車不方便拿,自己幫他拿着是理所應當的。

*

回到酒店,霍靳琛一路沒停頓的跟着她來了她的房間,彷彿是理所當然。

七月雖然臉紅,卻不好意思趕人,背對着他,深吸了口氣,打開門卡。

一進門他就把西裝外套擱在了她牀上,扯着襯衫領口說:“我去洗澡。”

他那麼愛乾淨的一個人,一身汗肯定早難受了。

七月點了下頭,去找房間空調遙控器,簡直不敢回頭直視他。

一看到這張牀,昨天晚上在上面發生的事就令她緊張不堪,尤其現在的氣氛還那麼奇怪,他在洗澡,她坐在外面百無聊賴。

七月剛琢磨一會,就聽見霍靳琛在裏面喊她:“我沒帶換洗衣服,幫我去樓下買一套。”

“……”七月站起身,有點懵。

接着又傳來他的聲音:“皮夾在西裝口袋裏。”

“……噢。”七月伸手到他口袋裏摸了一會兒,先掉出來的是他的手機,黑莓商務款和一隻現在最常見的6s,大概一隻公事一隻私用,然後是車鑰匙,摸到另一側口袋纔是房間門卡和皮夾。

想起她以前那幾次喝醉,淋雨,都是他去給她買的衣服,自己給他買一次衣服,也沒什麼大不了吧。而且要不是因爲她,他也不會接兒子放學中途改成送自己來青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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