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發去看演唱會之前,林之瞅着莫陽的衣服看了半天,表情既猶豫又興奮,隨後一拍大腿,拿出一套衣服,“喏,穿這套衣服。”

  莫陽疑惑,自己的衣服有毛病嗎?

  不過,當他看清楚林之遞給她的衣服的時候,他樂了。情侶衫!

  黑色和白色的字母潮牌T恤,外加個性夾克外套,就連帽子和褲子都是情侶款的。

  莫陽斜睨了小女人一眼,“原來你的小九九是這個。小樣兒!”

  林之害羞得臉耳根子都紅了。她踹了一下莫陽的小腿,“略略略,愛穿不穿。”

  莫陽挑眉,笑得像只狐狸,“穿!”

  當莫陽換好衣服後,林之一瞧,發自內心地感嘆了一聲:“哇!好帥!”

  真的好酷!

  莫陽是音樂人,經常會這樣穿。這樣穿一是比較舒服,也比較簡單搭配,二來比較符合他帥逼的氣質和身份。

  但今天不一樣,這可是跟她同款搭配,怎麼看都比平時帥一百倍,酷一萬倍。

  林之的心蕩漾了。她踩着貓步飄了過去,圈住他的腰,掏出手機,糯糯地請求:“莫神,跟我合格影唄。”

  莫陽看她個子實在是小,拿着手機還得踮起腳尖才能勉強拍到二人,索性奪過手機,彎腰俯身,臉貼臉,親暱地做了幾個酷酷的POSE!

  助理在衣帽間外敲門催促:“莫少,林小姐,時間不早了。”

  林之美滋滋地翻看了一遍手機相冊,才意猶未盡地收起手機。被莫陽牽着手下樓出門,一波保鏢和助理正在外面等候。

  坐上勞斯萊斯,隊伍氣勢磅礴地出發。

  Tizzy,國內著名的rapper!

  林之對hip-hop其實並不怎麼感興趣,但因爲自己身旁的這位大神不僅是流行音樂的王中王,還是國內hip-hop領悟的殿堂級人物,她多多少少也會關注一些。

  講真,她從來沒有聽過除莫陽以外的嘻哈音樂。嘻哈音樂,比較重金屬,而且很個性化,通常來說,普通人很難理解,大多數情況之下的直觀感受就是很酷,很燃,很振奮人心,但具體唱的是什麼,外行人根本就是一概不知。

  莫陽之所以說是嘻哈音樂的殿堂級人物,是因爲他的音樂風格很不拘束,他唱的主流嘻哈音樂既好聽,燃炸,還比較適合大衆的口味。他是樂壇第一個把嘻哈音樂和流行音樂的最大化縮小差距的歌手,

  雖然極大化地推廣了hip-hop,很多人質疑,他玩的這類音樂可能會削弱了嘻哈音樂的力量。但事實卻完全相反,他的音樂,被無數的hip-hop愛好者推崇爲領悟內最具影響力的音樂,無數rapper都視他爲國內hip-hop之王。

  而今天的演唱會主角,Bizzy,據說也是深受莫陽的歌的影響,纔有今天的成就。

  “莫陽哥。”

  莫陽低着頭,似乎在回覆一些緊要的短信。“嗯?”

  “你從什麼時候開始玩音樂的?”

  他不假思索地回答:“12歲吧!”

  林之驚訝,“你不是17歲出道的嗎?”

  莫陽抬頭,想了想,才說:“我是17歲被星探發掘的,但是其實之前我在地下樂團待了很久了。”

  林之震驚,“哇塞,這麼酷。怎麼沒聽你之前說過?”

  莫陽瞅了她一眼,狹長的眼睛微眯,“你問過我嗎?”

  “有啊!是你一直都不說的。”

  莫陽將她撈進自己的懷裏,捏了捏她小巧高挺的鼻子,“想聽我的故事?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那回去跟你說。”

  “wow~我感覺你是一個有故事的男人!”

  “。。。。。。”

  突然,莫陽的手機響了!

  “莫少,您的東西到了。”

  墨眸一動,他低沉地回答: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
  林之好奇,“誰啊?”

  “公司的人。”

  “你接下來是不是會很忙?”

  “你怎麼知道?”

  林之扁嘴,“開春那麼久了,粉絲都在喊你該露面了。而且,我看了你接下來一個月的行程表。誒。。。我要獨守空房了!”她的手肘撐在膝蓋上,小手撐着臉苦惱地說。

  莫陽一聽,瞬間手滑了,手機清脆地落地。

  他陰沉着臉看着她,咬牙切齒地說:“放着,我保證你絕對不會獨!守!空!房!”

  林之眨巴眨巴眼睛,臉漸漸升溫。她弱弱地反駁:“我不是那個意思。”

  男人眸光精明,他傲嬌地回答:“嗯哼!我有那個意思!”

  林之:“。。。。。。”

  老臉一紅!

  不能好好交流了是嗎?能不能把這個臭不要臉的男人收走?她要不起,太色了!

  車停了,但是還沒有到體育館外館,坐在副駕駛座上的西裝助理說:“莫少,前面有一大羣記者堵住了路。”

  林之眺望窗外,“這記者應該不是衝我們來的吧?”

  助理:“額。。。目測是!”

  “不會吧!那怎麼辦?”

  “換條路吧。”

  這時,助理的語氣有些急。“不行,莫少。來看演唱會的觀衆似乎知道你了,現在後面的路已經被粉絲完全堵截了。”

  林之轉身趴在後車窗上,一看,眼珠子差點都蹦出來。

  那能叫路被堵截嗎?那壓根就沒有路。人山人海的,到底誰把他們給招來的?看那波迷妹迷弟,感覺着莫陽的海報,激動地喊着什麼。

  這車進不去,退不了,前有狼,後有虎。那粉絲表情瘋狂地撲了上來,激動地拍打着車門。

  林之:“莫陽。。。我怎麼感覺這羣貨是專門來看你演唱會的?”

  莫陽皺眉,顯然也拿眼前的局面沒有辦法。

  車是動不了了,所以只能下車。

  “下車?”林之震驚。“天,下車了,他們不得把你喫了嗎?”

  助理拿着手機在打緊急電話。大概十秒鐘後,他說:“莫少,已經安排好安保人員了。待會兒他們會清開一條路,你們儘快撤離。”

  林之壓低帽子,心臟狂跳。

  講真,她以前也遇到過粉絲圍追堵截的情況。但那現在看來,她的粉絲數量,和瘋狂程度,很墨粉比起來,那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。

  她的粉絲叫粉絲羣,莫陽的粉絲叫粉絲海。瞅瞅那張牙舞爪要死要活的模樣,林之不禁裹緊自己的衣服,摸摸自己的脖子。

  咔!

  萬一待會兒下車被粉絲咬斷脖子可怎麼辦?畢竟,此時她就是全民情敵!

  當全民情敵的滋味可不好受,隨時面臨着生命危險。

  越想越害怕,越想自己越緊張。

  車在幾十個身着黑色制服戴着墨鏡的安保人員全部就位,沿着座駕圍成一個保護圈。

  莫陽知道她緊張。畢竟公衆之下,她和他的關係再次曝光,壓力和輿論可想而知。

  將她的手捧在手心裏,習慣性地捏了捏。柔若無骨,脆弱無比,讓人心疼極了!

  親了親她的額間,溫柔地安撫道:“沒事,有我在,別怕!”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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