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好笑的看着她,做賊的人居然自己喊捉。

慢慢的掃了周圍的人一眼,瞥見苗苗躲在樓道拐角迴避我的眸光。

我淡淡的道:“這麼寬的樓道,我堵不了!”

譁!不大的空間,要暴動了。

伸手,看着堵路的女同學。

毫不在意的推開她。

從頭到尾,我直視着她的眼睛。

想羣毆嗎?

沒關係啊。

有時候打一架也是有益身心的活動。

可是,畢竟,這裏沒有人願意真正爲別人出頭到這種程度。

以羣來欺一時,她們很有膽量。

可你真正把目標對準一個,她就怯了。

畢竟,二個之間沒有直接的仇恨。

把那些不友好的女同學甩在身後。

拖着疲憊的腳步下樓,卻努力挺直自己的背。

“飯可以亂喫,話不可以亂說。”冉樺發飆的聲音,帶着一些急躁。

“原來不止一個男人護着她。”背後有竊竊私語聲,害怕又憤憤不平。

我一直沒有回頭,我沒有回頭的必要。

往學校門口走,一路聽到更多的類似或者更新的小心指責。

原來,今兒上午,廖亮的爸爸廖建設到廠裏去鬧,廠裏堅持要他先交罰款,纔給他轉關係,還有社保等手續。

廖建設似乎早有準備,爬上樓就往下跳,目前生死不明。

看到舒服,我委屈的爬上車,靠在後頭,閉上眼睛。

我實在想不明白,對於此事,我需要負什麼責任。

從法律到道義都和我沒什麼關係。

他一個幾十歲的大人,自己犯了錯不認賬;被解僱就尋死覓活。

也不管老婆孩子,靠!

什麼男人!!

而他的錯,現在在學校裏卻要我這個完全無關的未成年人承擔。

多麼離奇的結論!

罰款合不合理,開除合不合法,不是還有勞動法嗎?

這世上不是還有個叫法院的地方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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